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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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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书人所在单位

1.单位领导审核发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发票上注明科研经费支出科目。

2.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审核购书人所报销图书的书名、ISBN 号、单价、册数、总价,并按图书馆提供的格式(见附件)用 A4 纸打印清单一份。清单由购书人交给图书馆保存。

3.单位资产管理员录入并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单。


二、图书馆

购书人携带所购图书及清单到图书馆办理如下手续:

1.图书馆典藏部门(曲阜校区:图书馆一楼104室,日照校区:图书馆一楼TB101隔壁间)审核资产验收单,并在所购图书上加盖“曲阜师范大学图书财产章”。

2.图书馆审核并打印固定资产单,审核员在固定资产单上盖章,购书人在固定资产单上签字。固定资产验收单第一联交典藏部门(图书馆)留存,第二联交采购人报账使用。图书馆对个人所购图书进行建档管理。


三、财务处

财务处经费核算科审核发票与固定资产验收单,予以报销。

 

 

 

附件:《关于加强科研经费购买图书有关规定的通知》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购书清单填报表》

注:如所购图书较多,不方便携带,可与图书馆联系(图书馆电话 4455008,日照校区图书馆电话 3980641),单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