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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到小时候》 巩高峰著
北京:中信出版集团
2017.11
索取号:I267/2184
馆藏复本情况:2曲阜馆文库
编辑推荐

1、《一种美味》选入浙江高考卷,29万考生疯狂搜索作者

2017年的夏天,巩高峰这个名字不小心闯入了很多人的青春。他的短篇小说《一种美味》入选浙江省高考阅读试题,因“草鱼”和“一道诡异的光”,29万考生提刀赶来他的微博,没想到却很快跟这个吐槽卖萌写专栏的大叔打成一片。

有趣的是,“鱼叔”其实并没上过大学,甚至18岁一出门就被骗进传销,20岁时做仓库管理员,白天做苦力,晚上在库存单背面写小说。别人吹牛扯淡的时候,他把稿子敲进咬牙买下的电脑,寄到杂志社,在来到北京做上自己向往的文字工作之前,他辗转河北、上海、福州,打工,蜗居,在漂来闪去中做着文学梦。


2、如果让我列出三本笑着笑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又笑了的书,那“再见了,青春”这一个系列就够了。

这里边一定有你的“小时候”,有你想吐的槽,和长大过程中的隐痛。
对着生活的鸡零狗碎,自嘲的同时也诚实地记录着家人、家乡一点点的改变,你惊讶于无数让人产生共鸣的细节,而它们又折射着大时代里的小命运。

《一觉睡到小时候》里每一个故事就像童年这个烧饼上的一粒粒芝麻,在那个太阳底下平静无奇的村庄里,一个个撒泼打滚的童年往事,上演得有滋有味。

《把世界搞好啊,少年》里,那个懵懂孩童在横冲直撞中步入了少年时光,小小的人,揣着大大的希望和幻想,灿烂似流水澄澈透明,有趣得闪闪发光。

转眼间,那个泥孩子就成了《十八岁出门吃饭》里现实无比的中年人。至亲正在衰老与离去,有些拼搏开花结果,有些野心就在风中零落。曾经的小伙伴早就努力甩干净了身上的泥点子,出落得生龙活虎,或者油油腻腻……

3、如果你爱看《请回答》三部曲,爱它的温情脉脉,回忆满满,那你一定会更爱“再见了,青春”,因为它不止有回忆和温暖,还有人近中年的世故,放弃对抗,寻求和解……从回忆中出来,人生才到中场,生活还要继续。

慈祥又神秘的奶奶,一日比一日混沌;倔强又暴躁的老爸,早就没有了揍“我”的创意;“抠门”的老妈,一场飞来横祸后终于决定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我”背负着养儿赡老还房贷的责任,对着生活吐槽的能力与日俱增……

年复一年向前奔跑,而人往往就在回头时,模糊了双眼。我们找寻到那些旧时光,只是为了跟它说一声,“再见了,青春。生活从来不易,人生,以后请继续多多关照!”

 
内容简介

坚持独居的奶奶带着一身的神秘,奇怪又慈祥;几乎每天都在地里一个人忙活着的母亲,经常累得没有力气吃饭;大姐沉默又隐忍,二姐暴烈却优秀,弟弟乖顺可爱得像个天使,但因为是超生,罚光了我们家的家底儿;暴躁异常的父亲想脱离种地的辛苦,一直在生意上拼命尝试,却从未成功,所以他抒发郁郁不得志的方法,除了和我妈吵架,就是揍我……
我读过的所有关于父亲揍孩子的文字,都涵盖不了我挨揍的范围。
所以,我跟父亲好多年几乎都不说话。
离开家乡后,我从没想过给家里打个电话、在节假日寄个礼物、写封家书,我刚工作的前三年甚至从没回过一次家。
我不自闭,只是孤单,和阴影相伴,跟父亲对抗,还用自己的人生观与这个世界纠缠。
直到弟弟出了车祸,我才意识到他已十八岁,而我则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悲伤催人老,灾难断人肠,痛比这个世界要大,一点一点将我融化。
我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醒来,已经成年。

作者简介

巩高峰,

专栏作者,靠谱青年。

著有短篇小说集《一种美味》《父亲的黑鱼》,“再见了,青春”系列——《一觉睡到小时候》《把世界搞好啊,少年》《十八岁出门吃饭》。

因短篇小说《一种美味》入选2017年高考语文试卷,以“草鱼”和“诡异的光”走红网络,网友昵称“鱼叔”。

撩鱼叔,去新浪微博@巩高峰。


目  录

序 与世界和解,跟自己死掐

篇一 小清新
小初吻   小偶像   小抢劫   小成长   小谣言   小酒醉  
小搜索   小问题   小恐怖   小事情   小人书   小挑食

篇二 小忧伤
小失恋   小树猴   小无猜   小苦头   小邮差   小记事
小亲戚   小姑娘   小神童   小奥数   小失落   小悲伤

篇三 小明媚
小馋嘴   小计算   小怪癖   小过年   小恶心   小春晚
小制作   小武器   小宠物   小胜利   小偏科   小西游

篇四 小确幸
小伴郎   小流浪   小动画   小委屈   小启蒙   小滋味
小对手   小技术   小电影   小老师   小如厕   小堕落

前  言


与世界和解,跟自己死掐

当我站在三十岁的门槛上那年,这个世界依旧不那么好。
不过家人身体都还算健康,一段三年的恋情修成了一场婚礼,刚刚入住了一个小窝,我有了一个存放自己的地方——这一切对一个两手空空扑进城市的北漂普通青年来说,自认还算完满。
可我不那么快乐,因为身体里有个“小”一直闹我,一有空闲就跟我小声耳语,在我睡着的时候跑到梦里给我放电影,看起来面熟,听起来耳熟,一切似曾相识。
我曾无数次想象,有一天腰弯背驼、皮肉松弛、个子变矮,要拿回忆度日了,就把小时候写出来,哪怕文字平庸得只能喂狗,我也愿意以此慰藉那庸俗的衰老。
可三十岁的我郁郁寡欢,像一个任性的孩子,带着闷闷不乐的影子。
难道,我三十岁就要开始怀旧?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把现在过得愁眉苦脸?
可是,我的小时候有那么值得怀念吗?
坚持独居的奶奶带着一身的神秘,奇怪又慈祥。几乎每天都在地里一个人忙活着的母亲,经常累得没有力气吃饭。大姐沉默又隐忍,二姐暴烈却优秀,她们为了避免辍学,一个背着我上学,一个要随时请假下地帮忙。弟弟乖顺可爱得像个天使,但因为是超生,罚光了我们家的家底儿。暴躁异常的父亲想脱离种地的辛苦,一直在生意上拼命尝试,却从未成功,所以他抒发郁郁不得志的方法,除了和我妈吵架,就是揍我。
我读过的所有关于父亲揍孩子的文字,都涵盖不了我挨揍的范围,那真是非常考验想象力,我们家只要有什么东西是坏的,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打我打坏的。
所以,我跟父亲好多年几乎都不说话。
我很自然地成为一个坚硬的小孩,在家像一块顽劣的石头,惹祸不断人见人厌,可到了学校又成了倔强、敏感、好胜的优秀生。我如此分裂,所以当老师和同学的称赞传到我父母耳朵里,他们一个字都不信。
我沿着古怪的方向发芽,长成一个暴躁易怒的少年,眼里都是仇视,脸上都是倔强,嘴里一句话不肯多说。如果一直在那条路上,我的人生会径直走向越长大越逆反,直到敢于怒视、反抗甚至打赢父亲,顺利成为村里一个目露凶光、热爱打架的小混混。
庆幸的是,我很快就有机会出门念书。外面是晴朗的天,我接受风,接受阳光,接受温度,慢慢把自己扭转成一个拥有起码善良、懂得基本礼貌、会维持正常人际关系的普通青年。
尽管如此,我还是从没想过给家里打个电话,在节假日寄个礼物、写封家书,我刚工作的前三年甚至从没回过一次家。我依然是块石头,喜怒哀乐自己扛着,酸甜苦辣自己尝着,连恋爱都不会谈——我像一张做工粗糙的弓,始终把自己保持在拉满的状态。
我不自闭,只是孤单,和阴影相伴,跟父亲对抗,还用自己的人生观与这个世界纠缠。
直到弟弟出了车祸,我才意识到他已十八岁,而我,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悲伤催人老,灾难断人肠,痛比这个世界要大,一点一点将我融化。
我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醒来,已经成年。
再无处可逃,我必须扛起责任,开始尝试接受家人的关心,学习和陌生人成为朋友,给自己一点一滴渗透勇敢。我慢慢习惯给家里打电话,哪怕和我妈只说说天气,报报平安。我开始熟悉家的方向,经常回那个曾经以为再也不会回去的小院,在阳光下和母亲越聊话越多,一直旁听的父亲偶尔插话我竟也不讨厌,直到一天和他开起了玩笑。
我与这个世界一步一步和解,妥协也好,投降也罢,我必须教会自己珍惜、快乐。
所以三十岁那年,我想回头看。我知道,那些忧伤还在,但是时间这个筛子没有让它变得更大,而颜色鲜艳的小温馨从边上一点一点冒了出来,连悲伤都稀疏了。
我在报纸和杂志的专栏里梳理小时光,拼命去找寻记忆里所有的细节。我经常感受一觉睡到小时候的滋味,然后慢慢发现,那些堆积了二十多年的阴霾,其实没有我以为的那么灰暗。我更没想到,成家的70 后、上班的80 后甚至念书的90 后都反馈各种对小时候的怀念。现在,这本书还要面对00 后。
他们说在这个速食时代,怀旧必须要趁早,因为一不留神就老了。
对于看这本书的人,我没奢望你们会在这些文字里找到自己,只希望能让你恍然想起,那段只属于你的过往,和一些快要忘记的旧时光。
而对我来说,必须跟自己死掐,把“小”解决了,我才能转身,面对大世界……

媒体评论

《新周刊》——
“哼,每个小魂淡身边总会搭一个五杠少年,这是不可避免的。”荣格说,每个人的意识深处,都有一个“永远的少年”。所以,我们有了《一觉睡到小时候》治愈初老症。人生这场旅行,无论你走多远,起点永远是童年。所以,怀旧要趁早啊,因为一不小心就老了……

《看天下》——
像大人一样睡去,像孩子一般醒来。偶尔,我就想这样——敲开故乡的门,给回忆留一个便签,告诉它们,我回来了……

《城市画报》——
你的童年是什么颜色的?小清新的白色底,小忧伤的灰色系,小明媚的粉色调还是小确幸的橙黄景?我们只顾低头前行,却没想到,不远处的童年已是小时光。那些朦胧的、清新的、干净的、忧伤的时光和记忆,都还带着温暖的体温,一回头,已经需要回忆。

《青年文摘》——
到点了,大家该吃药了哈!药名:《一觉睡到小时候》性质:非处方药。疗效:专治初老症、怀旧癖。适合年龄:一切想瞬间回到童年的人。服用心得:谁用谁知道。副作用: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林少华
或可撩拨你心底一缕缱绻的乡愁,或可唤醒你已忘却的童年心事,或可触动你平时未必回味的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幸福、小小的激动、小小的感悟……

@周德东
这本书里装着你在任何地方都读不到的文字。

@韩浩月
把小时光里的那些小问题,一一放大成一种大情怀与大气魄,不动声色的文字深藏着他对生活的痛与爱。

试读

小初吻

托儿所读到第二年,我变成了老师嘴里的小油条。可是她也拿我没办法,我胆子大呀,唱歌跳舞演节目这些,她还得靠我来带动大家。我也就有些恃宠而骄的意思,老师上课讲错了,我手都不举,站起来就直接指出。有同学不认真听讲,我起身就跑过去制止了。老师教唱一首歌教到第三遍,我就不耐烦,高声要求换新歌。
不过,这一切在嫚嫚来了之后有了变化。嫚嫚是插班来的,一学期过了一半,她穿着一件粉红色裙子,脑袋顶扎个马尾,怯怯地走到老师安排的座位上。我丝毫没有想到,这个瘦弱的幼齿小萝莉竟会把一切都改变了。
嫚嫚看起来文静、胆小,可几天过后,她就爆发出令人惊讶的优秀生气质。她乖巧听话,上课从不捣乱,而且学唱歌跳舞超快,让上台就上台,表演起来熟练从容,不怯场,不骄傲。不消几日,她就成为老师面前的大红人,给老师当助手教落后的学生,她平静耐心,不骄不躁,你让她唱跳多少遍她都照做,眉头也不皱一下。
很显然,我黯然失色。没办法,无论哪方面跟嫚嫚比,我都处于绝对下风。很正常的,我慢慢滑向反面,上课时逗逗女同学,带头瞎起哄,跟老师顶嘴,把差生的标签一张一张贴在身上。老师看起来也并不太失望,毕竟有了嫚嫚,她不用浪费时间在一个立场不坚定的小油条身上。但是老师也不想放弃我,因为事实和经验都证明,一个班里男女生各有一个带头人,会有更好的效果。所以六一汇演,她把最重要的节目分派在我和嫚嫚身上——我们俩要在五分钟的角色扮演中,把托儿所里学到过的所有文明礼貌用语都情景演示一遍。台词量大,戏份多,角色变换复杂,老师认为只有我和嫚嫚能胜任,嫚嫚肯学,我有经验,而且老师也想借此机会拉我一把,让我重新回到优秀生这个行列。
最后一次彩排那天,除了家长没到场,一切都和正式演出一样,服装换上了,红脸蛋抹上了,唱的跳的垫场小节目一一顺利过去,压轴大戏是我们俩的。嫚嫚穿着一件白色的百叶裙,头顶一个大大的粉色蝴蝶结,小脸蛋红扑扑的,看起来晶莹剔透。
我们从偶遇开始演“你好”,之后是不小心踩了对方一脚的“对不起”、“没关系”,“谢谢”、“不客气”等一系列规定内容都顺利通过之后,我们的表演来到了结尾,按排练计划,所有的文明礼貌用语都情景展现之后,女主角高兴地说:“你是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我喜欢你!”俩人高高兴兴地手牵手下台。嫚嫚没问题,一字不落、声情并茂地说完了规定的台词,然后,我却加戏了——我牵住嫚嫚的手,看着她大红苹果一般的小脸蛋儿,不由自主地擅自加了句台词:“我也喜欢你!”之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吧唧”把嘴唇凑上去,众目睽睽之下,我给了嫚嫚一个水了吧唧的吻。
事后回忆,我自己也觉得这件事太突然了。可是我的脑袋里当时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做出这个举动。反正我看着嫚嫚呆呆地站在原地,脸色更红了,满眼的委屈和无助。也是,正兴高采烈地准备接受观众的鼓掌和欢呼呢,突然嘴唇上重重挨了一吻,换谁肯定都懵。
那一吻柔软冰凉,我感觉像是吃了一颗果冻一般。那时,已经满世界都是同学们麻雀出窝一般的哄笑。老师也终于从惊愕中回过味来,那个三十多岁的又瘦又高的女人“啊”的一声尖叫,叫嚷着“你干什么你干什么”,一个箭步冲上来,只一把,拎着我的衣领往上一提,扭胯、转身,将我往身后的墙上凌空一摁,我的嘴与坚硬无情的墙壁来了一个亲密接触——那道墙当过我们的室外黑板,做过我们的表演背景,还被我们当靶子往上扔过土坷垃、玻璃球、烂泥,甚至鞋子。我知道,那一刻我的嘴唇一定蹭满了白石灰,因为感觉冰冷又有些粗糙的颗粒感。能在短短十几秒钟里品味到两种如此不同的质感,我想,这也可以算是难得的人生体验。
是啊,如果不这样安慰自己,难道要我钻墙缝里去吗?
那个世界冷寂了不知多长时间,老师安慰好了已经哭出声音的嫚嫚,又制止住了大家放肆的笑声,然后才又拎着我的衣领,让我转过来重新面对大家。我想老师能这么快就开始进入惩罚我的阶段,大概是她想开了,并且庆幸这不是正式演出,否则那么多家长都在的话,她该如何收拾这个局面。
转过身时,嫚嫚委屈的泪光和下面想笑又忍着的同学的表情,像正午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知道,我的五官这时一定组合出了我所能达到的最难看的极限。而最不堪的应该是我的嘴,我一直不敢变换我嘴唇的形状,所以两个嘴角应该都是耷拉着的。我不知道是因为终于明白自己闯了祸,还是从一片空白中如梦初醒,我忽然号啕大哭起来,那痛心疾首的样子鲜明地配合了老师的愤怒和惊诧,把事情往大事化小的方向发展。我知道不会小事化了,所以哭累了,我也不敢停,一直用呜咽延续。
鉴于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没有直接跟我说怎么惩罚我,她首先把我干净利索地从第二天的六一汇演正式名单中剔除,连垫场的集体舞《拔萝卜》这种小节目的机会也没留。之后,她直接到我家找我父母,叽叽咕咕说了半天,一会儿生气,一会儿捂嘴笑。老师走了之后,惯例,我爸先揍我一顿,然后他立马穿戴整齐出门了,直到天黑才回来。他破天荒给我买了个新书包,准备第二天一早就把我送去小学。
这事过去好多年之后,我已经懂得了吻的含义,明白了什么是喜欢,也见识了山盟海誓,可是仔细回想起来,我还是觉得那个下午,在那片明晃晃的太阳底下,当着众人和老师的面,毫不犹豫地表白自己那一刹那的心迹,即使明知道下一秒可能就是碰壁、撞墙甚至鼻青脸肿。这样单纯又稚嫩的轰轰烈烈,应该是我一辈子最勇敢的时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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