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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 作者:莫言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索书号:I247.5/4101
馆藏复本情况:2
曲阜校区文库

内容简介: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代表作,完成于一九八六年。在这部长篇小说中,莫言设定了一个特定的故事发生背景—高密东北乡,也就是他最熟悉的故乡,讲述一代人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不平凡的一生。小说中的人物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亦或是纵横山野的匪徒,但是他们的血液中流淌着不安于世的躁动的因子,彰显着生命的活力。他们的精神面貌与鲁迅所描写的中国农民唯唯诺诺、木讷的精神面貌截然不同,他们更像是生长在高密东北乡黑土地里的红高粱,永远保持高昂的姿态,即便是战争也无法使他们弯下挺拔的身躯。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爷爷余占鳌,他勇敢剽悍、风流倜傥,他是高密东北乡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又是精忠报国的英雄,他所有类似于土匪的行径几乎都合乎最善良而单纯的人性之美,因此他似匪非匪,他杀人越货却能得到谅解与宽恕甚至让他的子孙为之骄傲。

“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而“我”奶奶戴凤莲她不甘嫁给麻风病人单扁郎,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虽然生活在封建社会,从小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工,可她却不亚于一个女中豪杰,她目光长远,敢作敢当,她积极鼓励爷爷抗日并且自己也是一位抗日的女英雄。她得到了爷爷的爱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我”的父亲余豆官则确确实实地印证了那一句:“虎父无犬子。”麻木懦弱的晚辈们则在祖、父辈们创造的辉煌历史面前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但同时,那明亮的光环又指引着晚辈们的回归之路。

作者简介: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此类奖项的中国籍作家。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

  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是“寻根文学”的代表作家。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

媒体评论:

  一九五五年出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农民家庭的莫言,借助残忍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女性崇拜、自然描述及意境深远的隐喻,构建了一个令人叹息的平台。

                                     —美国作家 约翰·厄普代克

  与红色经典中众多的平凡英雄一样,余占鳌的个人身份仍然是农民,但也是个“坏事干尽,好事做绝的土匪,和战争中脱颖而出的千百万群众的英雄不同。在这种对英雄主体的去政治化和生命还原中,莫言以一种人本主义的方式大气磅礴地完成了农民社会身份溯源,新英雄在红高粱中用不同的形象参与了中国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而作家则在八十年代的特殊语境中完成了民族战争历史背景下的英雄追认。

                          ——烟台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任南南

  从表面上看,《红高粱家族》 所写的是有关抗日战争的历史,叙述的是一个宏大的主题,实质上,由于穿插了“我爷爷” 和“我奶奶”惊世骇俗的爱情传奇,使得小说更像是一种非官方的“野史杂说”。 莫言更多的是“用民间化的历史场景、‘野史化’的家族叙事,实现了对现代中国历史的原有的权威叙事规则的一个‘颠覆’”。

               ——怀化学院中文系教师贺玉庆、副校长 董正宇